因为在这样的地方建房子可能会影响后续抗洪排涝工作,而且在河堤上建房子,会对他的周围环境造成一个很大的压力,导致坝埂的受力不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,同时农村土地有明确的规定,房屋一定要建在宅基地上面,在河堤坝埂上面建房屋,也是属于违规建造的。
虽然说国家有建设道路或者是扩宽高速公路的计划,所以有些地区就纳入到了征收拆迁的范围,与此同时,有些人就有了一些歪脑筋,趁着现在房子拆迁工作还没有落实,就给自己加盖房子,这一点大家是要注意的,现在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处理,就是要明确你们家的宅基地面积到底是多少,不允许在已经规划的区域内再多加盖房子获得补偿。
现在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拓展城市发展面积,所以在周围一些城郊地区也开始建设工厂或者是修造房屋了,于是有些人就趁着这个机会,想要把自己的房子加宽加高,同样也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了,这样的行为是不支持也是不允许的。
自然景区,特别是自然保护区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区,野生动物保护区等都是属于国家的宝贵资源和历史遗产,在这些区域内是不允许私自盖房屋的,虽然有一些土著存在,在适应经济发展的时候,就已经要求他们进行一个搬离处理了,如果是没有协调好,还继续留在景区居住的,也不允许私自再盖其他的房屋了,因为宅基地的房屋面积是已经确定好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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